取消投標報名!圍標串標無處遁形!
近日,山東省煙臺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煙建建管〔2024〕1號)。確認了:
一、全面推行電子化招投標
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應當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二、嚴禁設置投標報名
招標人嚴禁以下行為:
1、嚴禁設置投標報名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環節。
2、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者限制潛在投標人。
3、不得提出注冊地址所有制性質、市場占有率、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業績、取得非強制資質認證、設立本地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要求。
三、狠抓投標單位串通投標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1、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由同一臺電腦編制的;
2、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計價軟件編碼相同的;
3、投標報價異常一致的;
4、不同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存在兩處及以上錯誤一致;
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雖然經由投標人自己的基本賬戶轉出,但所需資金均是來自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行為。
早在此前,山東省住建廳就曾提出:取消投標報名、招標文件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
目前,已有多個省市明確提出取消投標報名!嚴禁設置投標報名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環節!
01山東
2020年1月10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魯建建管字〔2020〕1號):
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招標文件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以及能夠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事中事后監管解決的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
招標過程中,不得以特定行政區域或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中標條件。
02湖南
2021年12月,湖南省政府發布《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監管長效機制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的意見》(湘政辦發〔2021〕77號),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推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設項目,除涉密等特殊工程外,一律實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取消發售標書和投標報名環節,實行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無門檻免費查閱和下載,積極完善不見面開標、電子評標、遠程異地評標、電子保函、在線簽約、電子歸檔等技術規范。采取電子化招標投標的,不得收取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
03北京
2019年5月15日,北京市發改委、市住建委等8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深化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通知》明確:
取消現場投標報名,推進電子投標。在規范格式范本的基礎上實現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文件的電子化,符合投標條件的企業均可以在線免費下載,相關電子文件加密流轉。
04廣西
2019年5月22日,廣西住建廳、發改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全面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電子化招標投標工作的通知》,明確:
2019年8月31日前,取消投標報名環節,取消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發售招標文件的方式,全面實現電子標書取代紙質標書,實現招標文件網上下載。
05江西
2019年3月,江西省住建廳在加強招標投標過程監管方面提出8項要求:
全面實行招標投標電子化和信息化;嚴格招標信息公告和中標結果公示環節審查;取消投標報名環節,推行網上無記名方式購買標書、圖紙。
06甘肅
2019年,甘肅省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局發布《關于取消招標采購項目投標報名的通知》:
取消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活動中的投標報名環節。
招標人(采購人)或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采購)公告、招標(采購)文件、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中取消投標報名并告知潛在投標人(供應商)。
07成都2019年12月11日,成都市發改委、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經信局等8部門印發《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創新的實施意見》。
取消投標報名,不得在開標環節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到場。
國家發改委明令
“招投標”法律規定中,并沒有規定投標報名環節,也就是說投標報名只是一個沒有法律依據的操作習慣而已。
國辦函〔2019〕41號,明確提出:
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招標文件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以及能夠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事中事后監管解決的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
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等8部委公布第20號令《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中也明確規定:除本辦法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注冊登記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招標投標活動中設置注冊登記、投標報名等前置條件限制潛在投標人下載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
2022年,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發布《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再次強調嚴禁設置投標報名。
招標人可自主確定中標人
切實保障招標人在在確定中標人、簽訂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權。
任何單位不得設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招標文件審查等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不得違法限定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方式。
對實行電子招標投標的項目,取消招標文件備案或者實行網上辦理。
嚴禁設置投標報名
嚴禁設置投標報名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環節。
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者限制潛在投標人。
不得采用抽簽、搖號、抓鬮等方式
依法經項目審批、核準部門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
不得隨意改變法定招標程序;
不得采用抽簽、搖號、抓鬮等違規方式直接選擇投標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
除交易平臺暫不具備條件等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應當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重點關注異常低價投標
加強評標報告審查,招標人發現評分畸高畸低、異常低價投標等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復核糾正。
加大評標情況公開力度,積極推進評分情況向社會公開、投標文件被否決原因向投標人公開。
有效投標不足三個的,應當充分論證
發現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影響履約的,應當先請投標人作必要的澄清、說明,不得直接否決投標;
有效投標不足三個的,應當對投標是否明顯缺乏競爭和是否需要否決全部投標進行充分論證,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論證過程和結果。
嚴厲打擊“標王”“陪標專業戶”“抱團”投標
密切關注中標率異常低、不以中標為目的投標的“陪標專業戶”。
重點關注投標人之間存在關聯關系、不同投標人高級管理人員之間存在交叉任職、人員混用或者親屬關系、經常性“抱團”投標等圍標串標高風險跡象。
嚴厲打擊操縱投標或出借資質等行為導致中標率異常高的“標王”及其背后的違法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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