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公告
3月22日,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了《關于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公告中公布了2023年湖北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3月28日至4月5日;繳費時間:3月28日至4月7日;資格審核時間:3月28日-4月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5月22日至5月28日。相關原文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2,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免2科”報考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偩趾税l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偩趾税l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兩個條件之一的,可以免試兩個科目。此條所指“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偩趾税l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的核定時間均為“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年限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年限為報考人員自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時間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具體范圍為:從事規劃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審查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技術評估工作、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編制工作,以及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包括教學、科研、審批、環境管理、技術咨詢、環境檢測等。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在上述崗位工作的年限可視為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年限。
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2020年更新)見附件2,請各地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中參照執行。
三、報名組織及考區設置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規定的考區內就近報名。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他人代簽承諾制報考告知書。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規定和要求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對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只設置省直考區。
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四、考試大綱
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延用2022年度考試大綱,以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s://www.mee.gov.cn/ywgz/hjyxpj/jsxmhjyxbgsbbzjdgl/gldt/202203/t20220324_972442.shtml)公布為準。
五、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3年3月28日9:00—4月5日20:00。為避免考生錯過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準考證打印等入口開通時間,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預約成功之后,屆時您將會收到相關的免費短信通知!
(二)網上注冊核查和資格審核時間
2023年3月28日9:00—4月6日17:00。
(三)網上繳費時間
2023年3月28日9:00—4月7日20:00。
(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3年5月22日9:00—5月28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五)考試時間
2023年5月27日
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14:00—16: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2023年5月28日
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定,《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1元,《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5元。
七、違紀違規處理
人事考試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核查監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違紀考生將通報考生單位(社區、村),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八、有關要求
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各地要嚴格落實當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網信、經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荚噲竺敖M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附件:1.報考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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