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關于注冊會計師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政策解讀
近日,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政策解讀—關于規范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就有關內容詳細解讀。
詳情如下: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提出的“在職稱與職業資格密切相關的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政策要求,我廳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制定了《關于規范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黑人社規〔2023〕2號,以下簡稱《通知》)?,F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1.《通知》是在什么背景下出臺的?
答:2018年11月,我廳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人社部發〔2017〕68號)印發了《關于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規〔2018〕12號),在職業資格與職稱密切相關的職業領域,建立了46項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近年來,國家陸續修訂出臺了部分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對學歷、資歷(工作年限)等條件進行了適當調整(提高或降低),有的直接明確了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陸續出臺了27個職稱系列改革指導意見,對晉升不同系列(專業)、不同層級職稱所需學歷、資歷(工作年限)等條件也作出了相應調整(提高或降低)。2021年底,人社部修訂印發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共設置59項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各省須嚴格執行,不得自行設置職業資格事項。為與國家政策規定緊密銜接,我們在黑人社規〔2018〕12號文件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借鑒外省政策規定,重新梳理制定了《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目錄(2023年版)》(以下簡稱《目錄》,作為《通知》附件印發),建立了50項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認定關系,同時對政策文件依據進行了調整更新。
2.《通知》正文有哪些新變化?
答:《通知》正文除繼續執行現行政策外,一是增加了“取得職業資格后未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不予計算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規定。二是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設定依據中有明確對應關系的,各地各部門及用人單位可按管理權限直接認定;無明確對應關系的,各地各部門及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所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及相關政策規定,按管理權限對照相應職稱評價條件中學歷、資歷、業績等規定進行認定。
3.《通知》附件有哪些新變化?
答:一是增加了注冊測繪師、注冊會計師、導游、拍賣師、設備監理師及精算師等6項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二是取消了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三是調整了監理工程師、(注冊)設備監理師、稅務師、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監理工程師、設備監理師由對應高級工程師調整為對應工程師,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由對應助理工程師調整為對應工程師,稅務師由對應助理經濟師調整為根據學歷、資歷情況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審計職稱。
具體政策以正式文件為準。
相關鏈接:關于規范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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