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下半年造價師等考試5.9-18報名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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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造價工程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吉人字[2005]43號]關于2005年度全國注冊設備監理師、安全工程師、城市規劃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
吉林省人事廳 2005-04-22 | ||||||||||||||||||||||||||||||||||||||||||||||||||||||||||||||||||||||||||||||||||||||||||||||||||||||||||||||||||||||||||||||||||||||||||||||||||||||||||||||||||||||||||||||||||||||||||||||||||||||||||||||||||||||||||||||||||||||||||||||||||||||||||||||||||||||||||||||||||||||||||||||||||||||||||||||||||||||||||||||||||||||||||||||||||||||||||||||||||||||||||||||||||||||||||||||||||||||||||||||||||||||||||||||||||||||||||||||||||||||||||||||||||||||||||||||||||||||||||||||||||||||||||||||||||||||||||||||||||||||||||||||||||||||||||||||||||||||||||||||||||||||||||||||||||||||||||||||||||||||||||||||||||||||||||||||||||||||||||||||||||||||||||||||||||||||||
吉林省人事廳文件
吉人字[2005]43號
關于2005年度全國注冊設備監理師、安全工程師、城市規劃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國家人事部及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全省2005年度全國注冊設備監理師、安全工程師、城市規劃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
以上考試報名時間為2005年5月9日至5月18日(省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
在長省、中直單位報名工作由省職考辦負責,統一到省人事廳辦公大樓(建設廣場原省戲校對過)南側50米富錦路郵政支局(建設街2766號)大廳報名;各市州報名工作由當地職考部門負責,報名地點自行確定。駐其他市州省、中直單位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事職考部門確定的地點報名。
(三)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由報考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統一組織。報考人員須由本人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可復印或到報名點領取,或從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直接下載。表中有關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代碼見附件2),經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后,統一到人事職考部門報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由本單位統一組織報名。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審核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畢業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業務工作的年限和報考條件規定的相關證明;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黑白免冠照片3張;
5.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6、上年度的考生,可憑原準考證直接報考原級別的考試(其他要求同上)。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由報考人員或報名單位填涂《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報考人員和所在部門、單位要反復核對涂卡信息,確保正確無誤。如涂卡信息不準確,其后果自負。實行滾動考試部分科目成績合格者,續考時要填寫原檔案號,否則成績無效。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報考條件
四、免試部分科目及相關政策
(一)報考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凡符合報考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二)報考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凡符合報考條件,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考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1984年(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四)報考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按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五)報考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凡符合報考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六)報考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應考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免試相應報考級別(初級或中級)《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只參加《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七)報考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八)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九)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五、考試收費
各類考試收費按國家收費標準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吉價收函[2001]52號文件規定執行,分別如下:
1.報考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每人考試費56元,其他3科每科考試費48元;
2. 報考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考試費48元,其他3科每科考試費44元;
3.報考城市規劃師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城市規劃實務》科目考試費每人120元,其余3科客觀題每科考試費60元;
4.報考執業藥師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每科考試費44元;
5.報考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每科考試費44元;
6.報考出版職業資格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每科考試費48元;
7.報考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每科考試費43元;
8.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每人每科考試費78元;
9.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每人每科考試費85元。
上述考試各市州留用報名費13元。
六、考試用書征訂和培訓工作
各類考試教材征訂及考前培訓工作,分別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聯系方式如下:
1.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請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431-5311126;
2.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0431―8952109、8919919;
3.城市規劃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請與省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924862;
4.執業藥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請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2761607;
5.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請與省經貿委政策法規處聯系,電話:0431-8904527、8953238;
6.出版職業資格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出版局聯系,電話:0431-5644759;
7.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建設廳有關處室聯系,電話:0431-8946844;
8.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922797。
七、考試成績發布及頒發合格(資格)證書
考試結束2個月后,登陸省職考辦網站查詢考試成績,網址:www.jlzkb.com。
考試合格者,按網站通知時限持《準考證》、身份證領取資格證書。在省職考辦報名的,到長春市富錦路郵局(省直報名點)領??;在各市州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職考部門指定的時間地點領取。
參加以上考試人員規定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者,由人事職考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與相關部委共同用印的資格證書,全國范圍有效。取得各類職(執)業證書者,由本人申請并在當地業務主管部門注冊。
八、相關事項及工作要求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要同當地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及時溝通,積極配合,密切協作,為他們主動提供相應工作的便利條件。要根據當地情況,加大各類考試報名工作的宣傳力度,使廣大考試人員盡快了解考試消息及相關政策,滿腔熱情地為廣大參加考試人員服務。要搞好報名資格審查,根據《吉林省人事廳為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轉變職能、優化服務的若干政策和措施》(吉人字[2004]130號),凡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無論是機關、事業或任何經濟性質單位的工作人員,均應允許報名參加考試。要認真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嚴格把握報名條件,對免試部分科目人員資格審查實行復審制。各報名點要認真指導考生正確填涂報名表和報名信息卡,并指定專人負責,高質量地完成考生報名信息的采集、校對和復核工作,發現錯誤及時糾正,確??忌鷪罂夹畔⒄_。要采取現場攝像或照片掃描的辦法采集考試人員照片,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各市州完成集中報名工作后,及時做好數據校對和報名信息(報名表)上報工作。
附:1.資格考試報名表
2.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代碼表(填表、涂卡用)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題詞:人事 職稱 考試 考務 通知
吉林省人事廳辦公室 2005年 4 月 22日印發 附件1:(用A4紙打印)
資 格 考 試 報 名 表
省市州: 報名點代碼:
注:1、省直報名點代碼為:0911;各市州報名點代碼按各地要求填寫。
2、報考代碼見附件2。
3、身份證復印件貼在本表背面。
附件2:
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代碼表(填表、涂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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