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的保留規則是這樣的:考生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才能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如果在第一個考試年度中有部分科目通過,這些科目的成績可以保留到第二個考試年度。但如果在兩年內沒有通過所有科目,那么第一年通過的科目成績將作廢。
一建考試成績保留兩年的規定,旨在鼓勵考生在兩年內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試。這樣的規定,既可以保證考生有足夠的時間準備和參加考試,又可以避免考生長時間的拖延,影響到自己的職業發展。
對于考生來說,了解并熟悉一建考試成績保留規則,可以更好地規劃自己的考試策略。例如,考生可以在第一個考試年度中,優先選擇自己比較擅長或者比較有把握的科目進行考試,然后在第二個考試年度中,再去攻克剩余的科目。這樣,不僅可以提高通過考試的可能性,也可以有效地利用成績保留的規則,避免因為某一科目的不及格,導致前功盡棄。
總的來說,一建考試成績保留兩年的規定,是對考生的一種保障,也是對考生的一種鼓勵。只要考生能夠合理利用這個規則,就有可能在兩年內順利通過一建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