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專業可以從事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地基與基礎、土石方、建筑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園林古建筑、鋼結構、高聳建筑物、建筑智能化、特種專業等。
2、市政工程專業可以從事市政公用,土石方、地基與基礎、預拌商品混凝土、道路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及道路照明、體育場地設施、給排水、燃氣、供熱、垃圾處理、園林綠化、管道、特種專業等。
3、機電工程專業可以從事機電、石油化工、電力、冶煉,鋼結構、、消防設施、防腐保溫、機電設備安裝、建筑智能化、環保、電子、無損檢測、海洋石油、體育場地設施、凈化、旅游設施、特種專業等。
4、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可以從事水利水電,土石方、地基與基礎、預拌商品混凝土、建筑防水、消防設施、起重設備安裝、河湖整治、堤防、水工大壩、水工隧洞、送變電、管道、無損檢測、特種專業等。
5、公路工程專業可以從事公路,地基與基礎、土石方、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消防設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溫、預應力等。
6、礦業工程專業可以從事礦山,地基與基礎、土石方、高聳構筑物、消防設施、防腐保溫、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建筑防水、爆破與拆除、隧道、窯爐、特種專業等。
1、定位概述
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的執業注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為主。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建造師注冊受聘后,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2、與項目經理的關系
建造師與項目經理定位不同,但所從事的都是建設工程的管理。建造師執業的覆蓋面較大,可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許多方面,擔任項目經理只是建造師執業中的一項。
項目經理則限于企業內某一特定工程的項目管理。建造師選擇工作的權力相對自主,可在社會市場上有序流動,有較大的活動空間;項目經理崗位則是企業設定的,項目經理是企業法人代表授權或聘用的、一次性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者。